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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有没有征集志愿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4-04-22 21:09:45 | 百香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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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有没有征集志愿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中国西北地区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府。有文物保护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 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太白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桃园校区(西安市莲湖区高新四路155号)。互联网域名为https://www.nwu.edu.cn/。

第五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类型包括:统考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港澳台联招、澳门保送生、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西北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务处及招生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 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西北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及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第二十一条 文物保护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术学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录取规则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报考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类)报考考生需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我校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定向、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招生以及港澳台招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二条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8302211,传真:029-88303892,监督投诉电话:029-88308129。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有没有征集志愿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有没有征集志愿

有。

1、高校会在招生计划中设置征集志愿环节,以便在第一轮招生过程中未被录取的学生有机会通过征集志愿的方式进入心仪的高校。

2、但是,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可能会因不同学校、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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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百香果教育(https://www.bxgpmfgz.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21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分省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分省招生计划参照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比例分配。最终招生专业(类)名称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月25日。

(二) 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完成报名申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考生网上报名时的专业(类)暂统一为“高校专项计划”,具体专业(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报,浙江、山东、海南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

(三) 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 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素质考核表(见附件2),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因考生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结论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 资格审查6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6月底前,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合格考生确定

学校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研究确定拟合格考生,于6月底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合格考生。

五、录取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第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一、二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投档考生中,如上线生源不足,根据各省相关规定进行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市北碚区。

学校分省份根据进档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公示有关录取结果。

说明: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六、运行与监督

(一)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工作禁令和“八项基本要求”工作纪律,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关工作。

(二)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原则、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布或公示。

(三)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八、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分省专业目录

2.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素质考核表百香果教育

以上就是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有没有征集志愿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百香果教育。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百香果教育:www.bxgpmfg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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